海南三亞南山功德基金會章程
第一章總則
第一條本基金會的名稱是:海南三亞南山功德基金會。
第二條本基金會的宗旨:遵守國家憲法、法律、法規及相關政策、規定,維護國家安全、統一和民族團結;貫徹國家宗教政策,接受社會捐贈,支持南山佛教文化園區的建設,組織佛教文化研究和交流,弘揚佛教文化精神;資助社會慈善公益事業,促進社會進步。
第三條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500萬元,由三亞南山寺、三亞南山普門旅游發展有限公司共同發起。
第四條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海南省民政廳,業務主管單位是海南省宗教事務局。
第五條本基金會的住所:三亞市南山文化旅游區內。
第六條本基金會活動及基金使用,接受登記管理機關、業務主管單位和社會的監督。
第七條本基金會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,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,開展黨的活動,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。
第八條遵守憲法、法律、法規和國家政策,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遵守社會道德風尚。